据枣庄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薛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卫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卫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底线失守,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孙卫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卫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薛城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