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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流浪猫绊倒索赔案”再审宣判,原被告三方如何看判决结果?

7月24日,“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

2023年4月20日,吴某某与同事到上海一羽毛球馆打球,打球过程中因踩到流浪猫摔倒受伤,当晚即前往医院就诊,手术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电话沟通未果,后吴某某家属报警想要调取事发地监控,被告知监控损坏无法查看。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流浪猫的投喂人)赔偿原告吴某某(打球受伤者)24万余元;被告体育用品公司(羽毛球馆经营者)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6月5日,该案再审开庭。7月24日,该案再审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上海闵行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予以纠正。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于原审原告吴某某的合理损失24万余元,由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19.2万余元,由原审被告肖某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4.8万余元。

当事人如何看待再审判决结果?庭审结束后,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原被告三方代理律师。其中原告吴某某的代理律师对再审判决结果比较满意,认为再审判决责任划分相对公平;被告体育用品公司准备提起上诉,其代理律师表示球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80%不合适;另一位被告、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再审判决有很大进步,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可以接受,是否上诉还要看各方当事人的反应再做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代理律师:再审判决的责任划分相对公平

原告吴某某代理律师潘建强告诉记者,他对再审判决结果整体上比较满意,至于是否上诉,要与委托人沟通后再做决定。

潘建强表示,法院判决认可了吴某某在球馆里打球时踩到猫致伤的事实,也认定了球馆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与原审一样,总的赔偿金额也一致。

“再审中没认定肖某某是动物饲养人,与原审认定不一致,(对此)法官有法官的理解,我们有我们的理解。虽然法律对于动物饲养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认为肖某某就是动物饲养人,因为他从2022年起长期对猫实施投喂、带猫去宠物店洗澡、看病等等,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控制、饲养关系,我个人认为这是饲养关系。不过法院认为猫可以自由活动,不具有排他性的支配和控制关系,因此认定不是饲养关系。”潘建强说。

潘建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我个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是蛮公平的。(法院)认为球馆过错比较大,肖某某过错比较小,我个人认为这种责任划分还是相对公平的。”

原告此次受伤构成了十级伤残,潘建强还透露了原告目前的恢复情况,“脚还是有点不方便的,剧烈运动、跑步受影响比较大,正常走路没有问题。”

被告体育用品公司:不满判决结果,准备上诉

被告体育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丘先生则表示非常不满判决结果,准备提起上诉。

“(肖某某)带它看病、帮它洗澡、拍它的照片,到这种程度了,还不能认为是饲养。”丘先生表示不能理解,“有人饲养它才会进来(球馆),没有饲养人带的话,猫是怕人的,猫怎么会进到球馆里面呢?”丘先生称,肖某某之前还去了解过,这只猫如果买卖的话值两千多块钱。

被告体育用品公司代理律师孙剑斌认为,肖某某对涉案猫有管理行为,“他不是说在不特定的地方(养猫),而是在固定的球馆外面的厕所间进行定点投喂,提供猫砂、猫粮、猫窝,而且带它去看病、洗澡,并且曾经想把这只猫带回老家,两次把这只猫送走,有这样的处置行为,并且处置完之后又后悔,想花钱把猫要回来,我们认为这是构成了饲养关系。”孙剑斌认为,“毕竟这是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不能把它拴起来。”

孙剑斌告诉记者,球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80%不合适。“球馆多次劝阻肖某某不要养这只猫,但是他没有听。本来这只猫两个人养,经过劝阻有个人不养了。”他表示,球馆里有两处有告示,在门口和收银台处,贴有“禁止宠物入内”的告知,也就是说对每一个进出球馆的人都有告知行为。

被告肖某某代理律师:可以接受两成赔偿,但赔偿依据有争议

被告肖某某代理律师刘琨告诉记者,“我觉得这个判决有很大的进步性,因为首先判决明确了一个概念,确定了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投喂流浪猫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饲养关系?”

刘琨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法院阐述了应该考虑的几个因素,包括排他性的支配、控制关系等,通过对这几个关系的分析来认定事实。“最后法院认为小肖不是流浪猫的饲养人,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认为法院的认定是非常正确的,考虑的几个因素也非常关键。”

刘琨谈及,法院最终要求肖某某来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中,“法院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我们认为这个概念有待商榷、有一定争议,他(法院)引入了一个叫做危险源的概念,把小肖认定成为危险源的引入者,也就是把流浪动物作为一个危险源,这种情况下,他(法院)认为投喂流浪动物导致增加了危险源引入的风险,由此判决小肖承担20%的责任。”

刘琨认为,“危险源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还有危险源的引入者,也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

“我们认为这是推翻了一套认定的体系,也就是饲养人的体系;引入了一个新的体系,叫做危险源的引入者。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危险源的引入者,相当于又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了。是不是所有的流浪动物都是危险源?是不是所有投喂流浪动物的人都是危险源的引入者?对这个方面,我们认为还是有一定争议。”刘琨说。

庭审后,刘琨与肖某某第一时间沟通了判决结果。“小肖认为吴先生确实也伤得挺重的,出5万元补偿受伤的吴先生,他内心是能接受的。也就是对这个判决结果可以接受,但是作为律师来讲,我们认为判决他承担赔偿的依据,是有一定争议的。”

目前,刘琨与肖某某沟通的意见是看各方当事人的反应再做决定。“如果球馆这边上诉的话,我们可能也要考虑上诉的问题,如果球馆愿意承担80%(责任)、也积极履行的话,我们有可能也就按履行走了。”刘琨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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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张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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