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消息,东方甄选宣布,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开市前与认购人新东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新东方有条件同意认购,而东方甄选有条件同意向认购人配发及发行51,352,277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股份31.75港元(相当于每股股份约4.08美元),认购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相当于协定金额1,630,434,783港元或209,497,207美元)。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630百万港元。经扣除认购事项附带的所用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628百万港元,相当于每股认购股份的净发行价约31.71港元。所得款项将用于经营、开发及扩展集团业务,并用作一般财务管理及行政以及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截自东方甄选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交割条件如下:获独立股东批准;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及并无违反认购协议,亦无适用法律或法例限制认购协议的完成。倘上述条件未能于2024年6月30日(或订约方协定的较后日期)或之前达成,则认购协议将立即终止。
预期交割将于2024年6月30日(或订约方协定的较后日期)或之前落实。倘上述条件未能于2024年6月30日(或订约方协定的较后日期)或之前达成,则认购协议将立即终止。
截自东方甄选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东方甄选董事认为认购事项对公司有利,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认购事项可为公司提供筹集资金以进一步加强其资本基础及财务状况的宝贵机会,从而为公司提供更大的财务灵活性,使其业务进一步发展及增长。
其次,认购事项使新东方有机会进一步巩固其于公司的多数股权,尤其是考虑到新东方根据公司股份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将导致其于公司现时及预期的股权比例日后将会摊薄。新东方仍为本集团的母公司,这对新东方及公司均有利,鉴于新东方在中国强大而悠久的品牌声誉,两个集团之间现有的协同效应及业务合作,以及两个品牌的固有价值使两个集团得以继续保持紧密的联盟关系及彼此之间的密切关系。
最后,认购事项亦代表新东方对集团未来增长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尤其是对集团自有品牌产品及直播业务进一步增长的信心及支持。
截自东方甄选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认购事项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而倘获批准,则认购事项的股份发行将根据特别授权进行。于公告日期,认购股份占东方甄选现时已发行股本的约5.06%及经根据认购事项发行股份而扩大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82%(假设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于最近期股本日期与根据认购事项发行股份日期之间并无其他变动)。
东方甄选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认购协议(及认购事项)。于公告日期,新东方持有东方甄选54.91%的已发行股份,及俞敏洪先生的受控法团Tigerstep Developments Limited持有2.68%的已发行股份。新东方及Tigerstep Developments Limited将放弃就有关该事项的决议进行表决。
截自东方甄选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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