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消息,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马海涛、梁娜夫妻二人涉嫌偷税,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下,依法对马海涛、梁娜二人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马海涛、梁娜二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07万元。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马海涛、梁娜二人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7万元。目前,税务稽查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海涛、梁娜二人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事实上,通过税收大数据查缴偷逃税情况,上述情况并不是首例。2021年11月,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随后进行立案稽查;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报,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当日下午,薇娅通过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在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发现自己确实在税务上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表示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一切后果。
随后,薇娅丈夫董海锋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信中表示:我深知我们在税务上并不专业,因此聘用所谓的专业机构帮我们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这些所谓的合法合规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
来源:微博@谦寻-董海锋
在2022年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孙自烜(网名:帝师)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孙自烜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97.86万元,通过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取得的直播打赏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220.12万元,少缴其他税费34.76万元。税务部门立案后,孙自烜仍存在侥幸心理,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税务部门掌握相关证据后,才承认存在的问题并补缴了税款。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孙自烜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共计1171.45万元。其中,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197.86万元,拟处1倍罚款计197.86万元;对其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的个人所得税220.12万元,拟处2倍罚款计440.24万元。
来源:微博@帝师最开心
近年来,行业监管部门相继发布多项制度加强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网络直播发布者要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在监管过程中,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同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组织查处了一批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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