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佛山市南山镇近日发布《2023年度躺平休闲人员拟定名单公示》称,根据《南山镇躺平休闲人员和末位鞭策人员处理规程》精神,通过谈话调研、民主评议、作风效能领导小组审定等工作环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8名同志列入南山镇2023年度躺平休闲人员拟定名单。该举措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将对“躺平休闲人员”进行“一人一策”帮扶。2日,该镇作风效能办回应记者称,“这是第一次(公示),如果效果好,我们会一直推进下去的。”
乍一看,这一做法初衷挺好,手续、形式也完备——企业有末位淘汰机制,机关单位也该有末位惩罚办法,而且还有公示期接受意见反馈。看上去公平合理,但实际上却是于法无据、于工作无益。
干部管理、作风建设本是很严肃的事情,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必须严肃公正,才能服人服众。何谓“躺平休闲”?具体标准是什么?公示人员具体因哪些行为而被定性为躺平休闲?这些并未公示出来,处罚依据底气不足,教育警示的效果也打了折扣。
当地有关部门是出于加强人员管理、优化绩效考评而出此举措,但党纪国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怠政行为已有明文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规定,对“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不胜任、年度考核不称职者,根据公务员法则应予降职甚至辞退处理。对玩忽职守不履职、有形式主义或官僚主义行为的,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可视情节、影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不同惩处。像当地这样对相关人员冠以“躺平休闲”一示了之,反倒容易误导民众将之作为最终的考核管理结果,于党纪国法之外“从轻发落”了。
无论是对一线党员干部,还是基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当有理有据,重实绩实效,不必也不宜盲目“蹭热点”“搞噱头”。所谓评选“躺平休闲人员”非但不是创新,反而有形式大于内容的随意之嫌。眼下岁末年初正是评优总结之时,这也给我们的组织管理工作提了一个醒,怎样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让干部敢作善为,这才是重要且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