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9日讯 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当归是一种中药材,可以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那么在预包装食品中,里面的当归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还是作为原材料使用?
收到留言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问题进行解答: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将当归等6种物质新增补进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规定当归“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明确当归或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或作为生产香辛料和调味品的原料使用。
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时,其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