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QY-生活与科技

你创作的,就是头条
一起分享生活指南
首页 > 社会

受贿2147万余元!贵州省高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一审被判十二年九个月


【免费声明:以下文章内容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或用户发布,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联系本站将立即删除。点击投诉删除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唐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对被告人唐林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唐林利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和其他业务办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7万余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唐林利用担任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侵吞公共财产共计66万元,其中唐林个人分得33万元。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林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唐林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更多 ()
来源:新华社 编辑:刘畅

评论

留言/评论 共有0条点评
昵称:
验证码:
匿名发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