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山东提出,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通过新建、转型或挂牌等方式,2025年年底前,力争全省50%以上的设区的市设立1所市级公立老年病医院,5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者护理院,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
2025年年底前力争50%以上设区市
设立1所市级公立老年病医院
《若干措施》围绕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举措,更好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山东将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其中,在加强医养康养融合方面,支持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邻近的除外),鼓励按照医务室级别建设。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每周安排医务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合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2026年年底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率达70%。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通过新建、转型或挂牌等方式,2025年年底前,力争全省50%以上的设区的市设立1所市级公立老年病医院,5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者护理院,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
2025年年底前
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在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稳步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2025年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将符合规定的康复项目、安宁疗护项目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山东将逐步扩大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城市范围,适时统一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辅助器具基本目录库。支持新兴康复技术、康复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设备集成应用,将符合条件的探索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
山东还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探索设立护理服务套餐,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全面落实异地长期居住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培育壮大照护人才队伍
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享有继续教育等待遇
山东将加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明确,落实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长期照护师补贴等政策,培育壮大照护人才队伍。
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可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2027年年底前,全省各级培训人次不低于3万人次。
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享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2026年年底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进修或培训。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2026年年底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中长期照护师占比达到20%以上。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用品产品供给
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
《若干措施》明确,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用品产品供给。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康复护理、康复辅助等照护产品研发推广力度,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等养老产品供给,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推动省内机器人行业向医疗、安全、社会服务等领域延伸,支持企业加强协作机器人研发,提供更多康复理疗机器人、护理机器人等产品。大力研创应用基于康复干预技术、神经调控技术和跌倒防护技术、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的智慧化养老产品和智能化照护模式。
山东鼓励各设区的市围绕智能设备与产品、抗衰老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养老照护服务等产业,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申报国家银发经济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