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永强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主任。
免去:
金丽霞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黄 波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贾继刚为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西武的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韩延才的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俊杰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静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海霞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绍琰、李晓莎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克鹏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丁冠华、王新鲁、张秀凤、陈海龙、姜聪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馨月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琦为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 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毕于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国才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 静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