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0日讯 我国严厉打击销售伪劣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但仍有一些不法人员暗中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果味电子烟,而且还销售给未成年人。近日,曹县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的案件,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
家住曹县的张先生最近发现他10岁的儿子有些怪异,孩子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每次打开房门,屋里总有一股浓浓的薄荷味道。张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也没当回事,但是后来我在他的枕头底下发现了这个电子烟,当时我还以为是个玩具,但是仔细一看,这就是一个玩具造型的电子烟,我一抽还是薄荷味,我当时非常生气。我就问他在哪弄的,他说买的。”
原来,张先生的儿子看到同学偷偷吸食电子烟,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偷偷拿了家里几十块钱,购买了这款薄荷味的电子烟。为防止其他未成年人受害,张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曹县烟草专卖局。
接到张先生的举报后,曹县烟草专卖局立刻联合警方,对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源头展开调查。警方发现,张先生的儿子是在曹县的一个小超市购买的水果味电子烟,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先对其展开秘密侦查。
通过秘密调查,警方发现,这家超市还在售卖大量伪劣电子烟,而且购买的多为未成年人,掌握证据后,民警对超市经营者田某展开了抓捕。在田某的超市,警方搜出了十几盒未来得及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据田某交代,他是通过微信上网友购买的电子烟,然后再加价销售。
警方对田某的交易记录展开分析,很快得知他的上家是一位网名叫“Da tou”的人。警方很快确定“Da tou”的真实身份是曹县一名叫李某的女子。李某在她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大量发布关于售卖非法电子烟的广告信息,而她主要的活动地就是曹县。
随后,警方将嫌疑人李某传唤到案。李某交代,她通过曹县的刘某购买了这些电子烟,然后再利用社交软件非法销售。
警方通过分析李某和刘某的资金明细走向发现,他们只是最底端的分销者,而非法电子烟的生产源头有很多条,并且规模巨大。
经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发现,这些伪劣电子烟的生产源头都指向了广东省惠州市。时机成熟后,警方立刻成立多个抓捕小组开展收网工作。5个抓捕小组在5天时间内兵分多路,在河北、河南、广东等地共抓获了十几名在网上销售伪劣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又在广东惠州市捣毁了一个制烟窝点。
在制烟窝点,办案民警扣押非法成品电子烟和半成品配件共63箱,扣押非法散装电子烟14000余支,同时将参与电子烟加工生产的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目前,此案共查获伪劣电子烟近50000支,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21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