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菏泽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菏泽市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对菏泽鲁西新区农业农村发展局局长席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席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购买公务用车;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租赁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席云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席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菏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