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9日讯 临沂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2023年12月20日,他从临沂的一家食品公司购买了10吨鸡翅根。收货时,发现产品规格不符并有异味变质的情况。与商家沟通,商家同意他们自行挑选合格产品使用,对不能用的产品进行现金赔偿。结果商家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百般抵赖,望政府能够帮助协调解决。
收到留言后,临沂市畜牧中心详细了解事情始末。经过畜牧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食品公司同意退货退款。反映人对于畜牧中心工作人员的及时处理和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雨 实习记者 张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