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3月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信用惩戒手段在市场监管系统各类重点监管中得到广泛应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逐步形成。截至2023年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主体990.2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741户。
从去年6月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一批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强力惩戒一批失信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统筹、打建结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侵权假冒等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治理领域,以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共排查案件线索6.83万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25户,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367件,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形成了强大震慑。
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会商研判制度,持续开展案件线索会商、案情分析研判和结果跟踪问效。与相关司法、审判和行政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跟踪台账,实现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数据及时共享。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形成监管合力。湖北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失信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主体数量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北京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认证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社会危害性大、舆论关注度高、屡教不止屡罚不改等突出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约束作用,加强对重点监管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