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近日,两院院士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
最新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最新中国工程院章程
2014 年 6 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分别通过了两院修订后的章程,首次规定院士有权放弃院士称号,并且增加了「劝退」的机制。
本次修订后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第二章第五条、《中国工程院章程》第二章第十一~十三条规定,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学部/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其他主要退出机制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
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的行为,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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