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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一周审核动态:17家企业更新进展 凯安新材因未按要求说明被要求重答一轮问询问题

本周(10月30日至11月3日),永创医药、东岳机械、奇致激光、铜冠矿建等17家企业更新进度。

其中,亿维股份收到第三轮问询函,南麟电子完成第三轮问询回复;恒丰特导、凯安新材、德孚转向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铜冠矿建、牦牛控股、巍特环境、文昌科技、博达软件、安美勤6家企业完成二轮问询回复;永创医药、东岳机械、奇致激光、科力股份、腾茂科技、华联医疗等多家企业则收到审核问询函。

在本周问询中,两家公司问询容易引起关注:在凯安新材二轮问询函中,北交所指出公司未按第一轮问询要求回复,被要求重新回答第一轮问询中问题。奇致激光则在问询中被问到是否存在对产品性能及功效的夸大宣传。

目录:

1、亿维股份:收入确认合规性被连问三轮

2、南麟电子:业绩下滑、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被连问三轮

3、凯安新材:因未按第一轮问询要求回复 被要求重新回复一轮问询中一问

4、恒丰特导:被要求对创新性特征进一步补充说明

5、华联医疗:收到二轮问询 要求补充进行现场走访并说明未实地走访原因

6、德孚转向:收到二轮问询函 被问相关内控是否有效执行等问题

7、铜冠矿建:要求说明空场采矿法等毛利率较高的依据

8、牦牛控股:被问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披内容是否矛盾

9、巍特环境:被要求充分分析论证期后业绩是否存大幅下滑风险

10、文昌科技:与比亚迪合作的相关问题被重点问询

11、博达软件:销售费用率较高在二轮问询中被进一步追问

12、安美勤:被要求论证自身业务是否存在明显“天花板”的依据是否充分

13、奇致激光:被问是否存在对产品性能及功效的夸大宣传

14、东岳机械:被要求补充说明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5、科力股份:被要求补充完善符合北交所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的信披内容

16、永创医药:被问“环保及安全生产合规性”等12问

17、腾茂科技:收到审核问询函 要求进一步说明市场地位等问题

亿维股份:收入确认合规性被连问三轮

11月3日,亿维股份收到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共有2问,分别为“收入确认合规性”“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其中,“收入确认合规性”已被连问三轮。

第一轮问询中,北交所针对“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2022 年合同履约成本大幅下降的合理性”两方面发问。在第二轮问询中,则对“是否存在以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标准的一贯性”以及“货物未经发行人直接流转至客户的收入确认”提出问题。

而第三轮问询中,北交所则从“关于分批次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货物未经发行人直接流转至客户的收入确认”“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即开工或确认收入”三方面提出问题。

其中,北交所指出,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开工时间早于中标时间的项目收入合计2,289.24万元,其中2022年收入2094.46万元,占比9.55%;2022年存在两个确认收入应履行公开招投标而未履行的项目,收入金额为573.20万元,占比为2.91%,截至前次问询回复日回款比例不足10%。

对此,要求企业说明开工日期早于中标日期相关项目产生开支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其会计处理方法,测算相关开支若计入当期损益对发行条件的影响。以及说明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的约定回款时点及实际回款情况,结合合同订立效力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重大回收风险,未单项计提减值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并且,补充披露报告期开工日期早于中标日期及未履行招投标的项目及原因、风险和与客户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否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南麟电子:业绩下滑、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被连问三轮

10月31日,南麟电子披露第三轮问询的回复,共三问,包括“业绩大幅下滑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关于变更上市标准”“募投项目调整情况”,业绩下滑、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被连问三轮。

其中,在“业绩大幅下滑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货币资金余额较低、短期负债较高等情况说明发行人自身经营活动是否恶化,是否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在回复中,南麟电子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货币资金余额较低的原因、短期负债较高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且表示,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能够满足公司安全运营所需资金。因此,公司自身经营活动不存在恶化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其中,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南麟电子回复称,“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1、受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及行业下游需求下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而公司为保持现有规模产能仍然需要进行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等活动,因此支付的现金流量未有明显减少;2、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21年增加,主要系2022年违约支付的采购晶圆产能保证金约赔偿金支出和期末受限货币资金保证金增加所致。综上,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业务经营波动和保证金等因素所致,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23万元,净流出金额减小,自身经营活动不存在恶化的情形。

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持续改善,2023年1-9月公司经审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2.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经由负转正。”

凯安新材:因未按第一轮问询要求回复 被要求重新回复一轮问询中一问

10月31日,凯安新材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共10问,包括“进一步说明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真实性”“研发支出核减相关纳税合规性”“进一步说明废料相关核算的真实准确性”“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真实公允性”等。

其中,在“研发支出核减相关纳税合规性”一问中,北交所指出,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未按第一轮问询要求,逐项详细说明研发支出核算不准确情形的整改情况及整改有效性,典型如:(1)针对“研发部人员领用的原材料及辅料存在同时用于研发和生产的情形”,问询回复整改情况简单列示“研发项目直接投入的材料,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上述问题未见实质性整改;(2)针对“登记在研发部名下的固定资产……存在同时用于研发和生产的情形”,问询回复整改情况仅简单列示“部分需要分摊的折旧费与摊销费根据当月研发费用领用原材料的数量占当月原材料总领用量的比例计算”,未说明整改的科学有效性;(3)针对“公司未按照实际发生额核算研发所耗用的水电气支出,而是先根据当月销售收入的 0.2%倒轧相关费用,再按照固定比例在水、电、气之间分摊,据此确定当月归集到研发支出的水电气费用。” 问询回复整改情况简单列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水电费,根据当月研发费用领用原材料的数量占当月原材料总领用量的比例计算”,上述问题未见实质性整改。(4)未充分说明当前提供的“入账依据”是否能支持整改有效性结论等。

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1)重新回复第一轮问询的“问题10(1)”。

此外,北交所指出,根据问询回复中“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研发支出核算整改事项对申报报表的具体影响”,研发支出相关整改事项导致研发支出大额核减,如“研发费用-原材料”的影响金额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为-786.05万元、-1,907.37万元、-1,697.21万元。

北交所要求企业详细分析说明研发支出相关整改事项对历史各年度所得税加计扣除数的具体影响及追溯调整情况,报告期内及之前是否存在少缴漏缴等税收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恒丰特导:被要求对创新性特征进一步补充说明

10月31日,恒丰特导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共7问,包括“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经营层人员变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收购镀锡线后原有业务快速下滑”“业务与技术信息披露充分性与准确性”“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等。

其中,在“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一问中,北交所指出,2020年至2023年1-6月,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2,149.22万元、2,500.98万元、2,100.51万元和1,131.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8%、2.43%、2.51%和2.93%,研发投入主要为材料费用及职工薪酬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铜及铜合金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研发费用归集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构成、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研发费用率是否存在差异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合规。

并且,还要求企业结合报告期各期的创新投入方向、金额与投入效果,研发费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产品技术先进性,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依据等内容,对发行人的创新性特征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并视情况完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内容。

第一轮问询时,北交所曾要求企业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说明各核心技术在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各环节中的应用情况,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行业领先”、“国内领先”的认定依据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发行核心技术先进程度,并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华联医疗:收到二轮问询 要求补充进行现场走访并说明未实地走访原因

11月3日,华联医疗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共有6问,包括“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情况”“与美杰系企业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向实际控制人转让亏损子公司交易对价的公允性”“外协加工定价的公允性”“其他问题”。

其中,在“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情况”一问中,北交所指出根据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和贸易收入占比较高,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5.24%、61.31%、58.11%、49.36%,贸易收入占比分别为14.64%、40.89%、41.58%、50.85%。(2)发行人贸易商主要为境内客户,中介机构通过实地走访终端客户进行穿透核查占贸易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7%、8.67%、6.55%、6.23%,实地走访终端客户比例低。中介机构通过获取贸易商进销存进行核查占贸易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7%、67.40%、82.69%、68.55%。(3)中介机构函证内销应收账款回函一致金额占应收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0.52%、56.15%、48.78%、57.96%,中介机构函证内销收入回函一致金额占内销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2.30%、59.13%、58.01%、63.10%,客户对收入和应收账款回函一致比例低。(4)中介机构现场走访内销客户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内销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54.51%、62.80%、61.88%,现场走访比例低。

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1)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切实提高问询回复质量,并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对首轮问询回复中的论证过程与结论不匹配、漏答、格式错误等问题予以补正并说明具体补正内容。(2)提高贸易商进销存、终端客户穿透核查比例,并详细说明未核查的具体客户情况、金额、占比及原因。(3)补充向内销、外销客户发函,并逐家详细说明未发函、回函不一致、替代性程序有效性等情况。(4)补充进行现场走访,并逐家详细说明未实地走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德孚转向:收到二轮问询函 被问相关内控是否有效执行等问题

11月3日,德孚转向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共有7问,包括“资金流水核查存在异常情形且解释依据不充分”“收入确认准确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以非终端销售为主的境外销售收入核查充分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市场前景及技术创新性的具体体现”等。

其中,在“收入确认准确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一问中,北交所指出,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交易额排名前五名主要客户虞海青收入确认依据为纸质对账单(盖章)。(2)发行人实际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符,且回复相互矛盾。首轮问询“问题10.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及收入确认时点准确性”中,一方面披露“公司主要客户的报关单出口日期与装运日期/提单日期基本一致,少量的出口日期晚于装运日期/提单日期”,另一方面又披露“报关单出口日期时点上已经同时满足货物装船及完成报关两个条件”。

对此,北交所提出三个问题,其中要求企业结合“出口日期晚于装运日期/提单日期”的背景及各期数量金额占比,详细论证发行人境内外实际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应外部凭证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内控是否有效执行。

另外,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以图示、列表等多种形式充分说明同类或相似规格型号产品在不同客户(特别是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价格差异情况、同类或相似规格型号原材料在不同供应商(特别是关联方)之间的采购价格差异情况及原因;若存在不可比的情况,请剔除干扰因素后再进行定量分析,比如发行人泵体、泵盖毛坯采购价格与A00铝价(长江有色现价)变动趋势是否匹配、剔除A00铝价(长江有色现价)后关联方瑞帆金属加工费与非关联方加工费差异情况及原因等,请避免以“存在一定差异”“规格型号不同”等内容简单概括。

铜冠矿建:要求说明空场采矿法等毛利率较高的依据

9月26日,铜冠矿建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10月30日披露问询回复,共5问,包括“关联交易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采矿运营管理业务是否存在外包依赖风险”“研发费用率较高及人员薪酬较低的合理性”“预计总成本调整依据是否充分”“关于安全生产”。

在“关联交易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空场采矿法、爆破服务等毛利率较高是否有依据。

对此,铜冠矿建从两方面介绍了采用空场采矿法的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及依据。一是:VCR法在其适用矿体形态下使用可以节省材料及人工耗用。公司表示,“总体来说,由于该方法整体作业量较少、火工品等材料及人工的耗用较低,而且便于采用大型无轨设备实施作业,作业效率高,安全性强,经济效果好,故而毛利率相对较高。”

二是:VCR法作业效率较高已在行业内形成共识。公司举例了金诚信招股说明书、大中矿业招股说明书以及昆明冶金设计院陈学仁所著《VCR采矿法概述》中对VCR法的表述。并表示,“VCR采矿法是一种业内普遍认可的高效作业方法。总体来看,VCR法是目前矿山生产中的一种高效、安全、低成本的采矿方法,应用该法的项目毛利率较高合理,且具有相应的依据。”

对于爆破服务等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和依据,公司表示,一是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专业性;二是准入门槛较高,经营区域性强;三是从事爆破工程业务的上市公司相应的业务毛利率较高,并列举了雅化集团、南岭民爆、高争民爆爆破服务业务毛利率近年来毛利率。

牦牛控股:被问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披内容是否矛盾

9月5日,牦牛控股收到第二轮问询函,10月31日披露回复,共5问,包括“关于行业与业务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发行人产品品质是否依赖于日本旭化成提供的原材料与技术许可”“贸易商销售真实性及公允性”“境外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其他问题”。

在“关于行业与业务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发行人关于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矛盾;结合“细分领域”的界定范围,“领先地位”的具体指向,说明发行人在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方面处于细分领域领先地位的依据及具体情况,前述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其中,针对“关于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矛盾”,牦牛控股回复称,“发行人产品质量上乘,品牌美誉度高,除高端西服选用外,能与名贵的皮草、礼服或其他高级衣料相配用,成为名牌服装广泛使用的服装辅料。高档及奢侈品服饰虽单价较高,但在全部西服成衣市场所占比重较低,因此按所有档次西服成衣制造所需里布和衬布消耗量测算出的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3%。在整个服装里布、衬布市场,行业集中度较低,无任何一家企业在全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发行人对《2022年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中覆盖男士西装业务的客户覆盖率高。发行人主要客户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通过确认函的形式确认:“经过服装辅料领域多年的深耕,牦牛控股积累了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及品牌美誉度,在国内高端里布和衬布市场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是本公司理想的合作方。除少数产品使用进口里布或衬布,本公司高端西装所用里布或衬布绝大部分由牦牛控股生产”,因此发行人在高端里布和衬布领域中市场份额领先。上述市场占有率差异主要系统计口径不同造成,关于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的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矛盾。”

巍特环境:被要求充分分析论证期后业绩是否存大幅下滑风险

9月28日,巍特环境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10月31日披露回复,共5问,包括“期后业绩下滑及经营现金流为负”“劳务分包结转是否准确”“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业务披露准确性及风险提示”“其他问题”。

在“期后业绩下滑及经营现金流为负”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期后客户数量和结构变化、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变化、成本变化、新签订合同和中标情况、在手订单及订单转化情况、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全年业绩预测情况等,充分分析论证期后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揭示。

其中,在期后发行人的客户数量和结构变化上,巍特环境回复称:“2023年1-9月发行人国企及政府事业单位客户收入占比79.70%,较2023年1-6月增长2.71个百分点;2023年1-9月发行人国企及政府事业单位客户数量较2023年1-6月增加6个。2023年1-9月发行人民营企业客户数量较2023年1-6月增加2个。发行人期后客户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对于全年业绩预测,巍特环境表示,根据目前经营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发行人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7,000万元~31,000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00万元~5,600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50万元~5,550万元,发行人预计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此外,公司还列出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变化情况、成本变化、新签订合同和中标情况、在手订单及订单转化情况、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

后,巍特环境表示,“综上所述,2023年1-9月,发行人客户数量与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变化不大;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稳定;新签订合同金额达到27,266.64万元,已中标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金额675.18万元;截至本问询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已签订合同或已中标的在手订单金额为4.15亿元(扣除截至2023年6月末已确认收入金额),在手订单充足且订单转化较为良好;发行人期后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文昌科技:与比亚迪合作的相关问题被重点问询

9月18日,文昌科技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11月1日披露回复,共3问,包括“经营业绩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轨道交通制动盘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向比亚迪销售涡旋盘与其汽车产量的匹配性”。

其中,在“经营业绩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一问中,北交所指出,根据问询回复,2017年因产品质量问题,比亚迪退回发行人相关产品,当期对比亚迪销售收入为-4.24万元。要求企业说明与比亚迪关于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约定,是否面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与比亚迪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文昌科技回复到,公司与比亚迪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签署了长期有效的《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并列出了关于质量保证的具体约定。

公司表示,根据约定,若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比亚迪在售前或售后出现质量事故且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比亚迪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对于“是否面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与比亚迪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的风险”,文昌科技回复称,“2017年比亚迪退回发行人产品系因公司使用原材料与比亚迪其他供应商不同引起,并非由于公司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上的缺陷造成;公司自2017年起向比亚迪销售的涡旋盘均使用4032挤压棒,自更换原材料后未再产生此类质量问题。报告期内,在向比亚迪涡旋盘销售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前提下,比亚迪产品退货率维持在极低的水平,退货金额分别为6.06万元、24.45万元、25.59万元及0.75万元,退货主要原因系产品外观瑕疵,换货后产品均能达到比亚迪的质量要求。

公司自与比亚迪合作以来持续多年为比亚迪提供涡旋盘产品,从未发生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质量事故,报告期内在销量爆发式增长的前提下仍维持极低的退货率,产品质量稳定性较高。公司已深耕汽车空调压缩机零部件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涡旋盘生产经验和成熟的生产工艺,通过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及可适用性,生产过程中采用针对性的工艺,严格管控生产各环节的操作,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未面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与比亚迪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的风险。”

博达软件:销售费用率较高在二轮问询中被进一步追问

9月28日,博达软件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11月2日披露回复,共4问,包括“进一步分析销售费用率显著较高的合理性”“关于收入确认及真实性核查”“毛利率较高及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合理性”“其他问题”。

其中,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在二轮问询中被进一步追问。北交所指出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1.94%、31.73%、32.0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为25.17%、22.66%和22.89%,发行人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销售人员占比为42%左右,显著高于可比公司。

对此,要求企业说明结合销售费用明细构成情况,分析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等问题。

对于“销售费用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回复中,列出了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构成情况,主要由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服务费构成,合计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89.42%、90.05%、91.98%、91.19%。并且列出了上述四项费用占营收、销售费用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博达软件回复称,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销售人员人数较多,在公司员工中占比较高,由此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占比较高。并且,公司还列出了发行人销售人员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并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此导致发行人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使得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高。

此外,博达软件从客户集中度、订单分散程度、客户区域分布三个方面对公司销售人员人数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后,博达软件回复称,由于发行人单笔订单金额较小,客户收入集中度较低,客户区域分布较分散,发行人一线销售人员主要负责发掘客户资源、维护客户关系、参与招投标、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署,发行人需要配置更多销售人员开展业务,销售人员占比较高,因此销售人员薪酬占比较高,销售费用率较高。

安美勤:被要求论证自身业务是否存在明显“天花板”的依据是否充分

9月26日,安美勤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并于11月3日披露问询回复,共有4问,包括“收入增长可持续性”“信息系统监理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其他财务问题”“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合理性”。

其中,在“收入增长可持续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说明业务区域集中特征明显,且报告期内收入高度集中于四川省内的情况下,用全国行业数据论证自身业务是否存在明显“天花板”的依据是否充分,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

在回复中,安美勤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集中于四川省内,但发行人业务不存在明显“天花板”,不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根据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联盟(CCIA)发布的《2023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与企业竞争力分析》、赛迪顾问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测评服务市场研究报告》并结合2022年GDP数据进行模拟测算,预测到2024年四川省网络安全测评及认证服务市场规模为6.82亿元、四川省信息技术咨询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53.78亿元。并列出具体测算过程。

安美勤称,从全国市场来看,网络安全测评及认证服务市场、信息技术咨询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到2024年分别达到149.80亿元、1,147.90亿元。四川省亦发布了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相关发展规划。

如:《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3%,其中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方面,重点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关键软件产品创新突破,壮大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软件产业,提升安全核心保障能力等。

此外,信创产业预计 2025 年将突破 2 万亿元的产业规模,亦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咨询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带来潜在的市场需求。

安美勤回复到,综上,网络安全测评及认证服务市场、信息技术咨询行业市场在全国及四川省内均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发行人业务不存在明显“天花板”,不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

奇致激光:被问是否存在对产品性能及功效的夸大宣传

10月30日,奇致激光收到审核问询函,一共13问,包括“发行人控制条线的股权结构与控制权的稳定性”“发行人是否独立于境外上市公司”“产品创新性及市场发展空间”“中间商销售模式及销售真实性核查”等。

在“产品创新性及市场发展空间”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列表说明自产产品核心技术的具体体现,列表说明主要产品的收入及利润占比、与进口产品的价格差异、产品功效、主要性能及指标、市场评价。

并且,要求企业结合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定价等情况,说明认定国产替代的主要依据,是否存在对产品性能及功效的夸大宣传,如有,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调整相关表述。

东岳机械:被要求补充说明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0月30日,东岳机械收到审核问询函,一共13问,包括“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经营业绩的稳定可持续性”“补充披露市场空间相关信息”“生产经营合规性”“毛利率大幅波动及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长账龄应收款项回款风险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等。

其中,在“生产经营合规性”一问中,北交所指出,申报材料显示,公司厂区存在77.92亩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占厂区总面积的23.93%。对此,要求企业说明相关权属证书取得是否存在障碍,地面建筑如被责令拆除是否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并且结合前述情况以及相关土地在报告期各期形成的收入、利润情况,说明相关问题解决情况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北交所还指出,“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分别为634人、635人、515人和507人,期末未缴纳社保100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222人。”要求企业补充说明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处罚的风险,补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科力股份:被要求补充完善符合北交所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的信披内容

10月30日,科力股份收到审核问询函,一共12问,包括“补充完善符合北交所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经营合规及产品质量风险”“与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下滑风险”“毛利率持续下滑”“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等。

其中,在“补充完善符合北交所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报告期内项目开展情况,说明油田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油田设备等方面技术创新的创新点和应用效果。并且进一步说明产品及服务属于鼓励类的依据及占比情况,生产经营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也不属于落后产能的依据。以及补充完善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的信息披露内容,修改完善专项说明。

在“经营合规及产品质量风险”一问,北交所则问到“发行人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续期情况及是否存在续期障碍,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等问题。

永创医药:被问“环保及安全生产合规性”等12问

10月30日,永创医药收到审核问询函,一共12问,包括“产品结构单一及创新特征体现”“环保及安全生产合规性”“信息披露合规性及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及成本核算准确性”“贸易商销售真实性”等。

永创医药主要从事三氟甲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2-溴-5-氟三氟甲苯、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电子新材料等领域之中。

在“环保及安全生产合规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已到期及临近到期资质的续期进展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资质、认证等事项,是否存在其他生产经营资质未覆盖完整报告期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超出资质级别、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形。

并且要求企业说明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腾茂科技:收到审核问询函 要求进一步说明市场地位等问题

11月3日,腾茂科技收到审核问询函,共13问,包括“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地炼行业产能压降政策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补充说明核心技术与创新性特征”“报告期内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等。

其中,在“补充说明核心技术与创新性特征”一问中,北交所指出,根据申请文件,公司的创新技术包括高稀土分子筛固相定位迁移技术、超稳分子筛技术、介孔分子筛技术、高效重油裂解催化剂技术、提高丙烯和汽油辛烷值助剂技术等,成熟应用于FCC催化剂、FCC催化剂助剂等公司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对此,要求企业说明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值收入、产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相关应用的先进性及具体体现,FCC 催化剂合成工艺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

以及结合发行人产品市场占有率、承担科研专项、建立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市场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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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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