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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嘉药业IPO:2.2亿分红 1.5亿补流还债 “自己人”突击入股

《电鳗财经》文 / 李瑞峰

9月26日,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嘉药业)深交所IPO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致力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药物治疗涵盖肌肉骨骼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道和代谢类、呼吸系统类和神经系统类等领域。

在阅读该公司的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此次IPO,迪嘉药业计划用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而该公司刚刚用2.2亿元分红,其中近9成落入实控人父女口袋。此外,迪嘉药业的控股股东对该公司业绩贡献大,关联交易频繁。迪嘉药业的控股股东的股东也“突击”进入了迪嘉药业的股东行列,准备分享这场资本盛宴。

2.2亿元分红 1.5亿元补流还债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迪嘉药业计划募集资金6.3亿元,其中3.6亿元将用于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1.3亿元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迪嘉药业在用1.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同时,该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分红2000万元和2亿元,合计2.2亿元,远超该公司的募资补流资金。

招股书显示,王德军直接持有迪嘉药业24.57%的股份,王德军之女儿王琳嘉直接持有迪嘉药业8.88%的股份,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33.45%的股份。王德军、王琳嘉合计持有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75.36%的股权,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迪沙集团99.54%的股权,迪沙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5.48%的股份;王德军持有新迪雅 16.67%的出资额,系新迪雅执行事务合伙人,新迪雅持有发行人0.14%的股份。因此,王德军和王琳嘉合计控制发行人89.06%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由此可见,上述2.2亿元的分红九成落入了实控人父女的口袋中。

从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迪嘉药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29.56万元、7841.17万元、3108.93万元和3945.3万元,一直在下滑,2021年-2022年同比分别减少188.39万元、4732.24万元。

此外,截至2022年末,迪嘉药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89.18万元,短期有息负债为6395.22万元,现金余额不足以覆盖短期有息负债。

此次IPO,迪嘉药业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公司拟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使用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该公司表示,该项目将有效满足公司运营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控股股东对公司业绩贡献大

招股书显示, 王德军、王林嘉合计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迪嘉药业股份89.06%的投票权。迪嘉药业的业务分为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生物制品三个板块,其中生物制品收入占比较小。 目前,公司药品主要涵盖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道与代谢、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迪嘉药业3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迪萨集团是公司前两名客户。

报告期内,迪嘉药业收入的45.56%、38.68%、32.71%和31.12%来自于前五名客户。 其中,该公司对迪莎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分别约为3636.62万元、4170.72万元、4859.59万元和2778.94万元,占比约为11.83%、11.16%、9.43%和10.54%。

迪嘉药业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迪萨集团主要从事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公司下游产业。 报告期内,迪萨集团按照生产计划向公司采购原材料,并严格执行原材料库存。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各报告期末不存在大量剩余库存用于采购相关产品。

控股股东作为主要客户之一,进行内部生产和销售,相对容易出现虚假销售、不正当交易等舞弊问题。 迪嘉药业在招股书中明确表示,相关关联交易均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但另一方面,迪莎集团在应收账款方面仍影响迪嘉药业的现金流。

此外,在报告期内,迪嘉药业还向迪萨集团租赁房产用于生产、研发、办公用房。 关联交易金额分别约为195.44万元、127.09万元、156.46万元和67.05万元。

从招股书来看,迪嘉药业向迪莎集团租赁了9444.56平方米的场地,用于研发和办公。 2021年之前,迪嘉药业还向迪莎集团租赁房产作为生产场地。 报告期各期,迪佳药业向迪莎集团支付租赁房屋水费、电费分别为177.56万元、122.76万元和102.01万元。

此外,迪嘉药业每年还需要向王德军控制的迪莎投资企业采购大量日用品、食品、消毒剂、办公用品等,但这些关联公司在2022年之前已转让或注销。

内部投资者准备分享资本盛宴

招股书显示,2013年3月,迪嘉药业的前身迪嘉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当时迪沙集团、迪沙药业集团山东迪沙药业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1900万元、100万元。成立以来,迪嘉药业在近三年进行频繁的增资及减资动作,增资过程中,公司估值翻倍增长。

2020年,迪嘉药业的注册资本已增至5亿元,由迪沙集团、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分别持股85%、15%;2020年12月,迪沙集团向公司增资1亿元,注册资本进一步增至6亿元。

在连续大额增资后,2021年7月,该公司以存续分立的方式派生新设威海顺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立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5.85亿元;2022年8月,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再次减资至2亿元。

在减资后两个月,2022年10月,迪嘉药业再次发起增资,由王德军、王琳嘉、多月英、元瑞欣等16名自然人合计增资1.6亿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该公司估值为3.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迪嘉药业正式递交IPO申报材料不到一年前,该公司引入的自然人股东也均在公司控股股东迪沙集团中持股。IPO前将控股股东迪沙集团老股东悉数搬进迪嘉药业。由此可见,迪嘉药业不想让肥水流入外人田,不想与外部投资者分享资本盛宴。

2022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新迪雅以3元/股的价格增资15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迪嘉药业的投后估值将达到10亿元,在两个月时间里增长超2倍。此次IPO,预估迪嘉药业的市值将达到40亿元至60亿元,上述内部投资者将分享这场资本盛宴。

对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迪嘉药业发去了求证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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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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