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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股东数环比下降,已被罚面临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0月30日,冠农股份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投资者疑问进行了解答。

2023年前三季度冠农股份主营收入33.89亿元,同比上升83.67%;归母净利润6.25亿元,同比上升136.53%;扣非净利润6.19亿元,同比上升104.63%。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主因是主业中的番茄业务增长及棉花产业利润增长,驱动整体业绩上升。主业创历史最佳收益水平。截止到9月末,公司股东人数40849人,环比下降。

冠农股份本轧季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已在10月初结束,小包装番茄制品按照订单有序生产,甜菜制糖和棉花业务已在10月初开始收购和加工。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公司目前现金较充裕,对此公司有何规划”时,冠农股份表示,现有资金主要用于现有新建的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如土地流转、土地的高标建设、轮台县番茄制品项目建设、甜菜棉花棉籽等原料收购及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等。

公司在轮台县建设的番茄制品项目何时投产?对公司业绩贡献如何?对此,冠农股份回复称,本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番茄产业规模,将在维护品牌效益、坚持创新延伸、引领带动示范等方面起到积极影响,进一步巩固公司番茄产业链“链主”企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回报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4号)。

经查明,冠农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53亿元、营业成本3.53亿元;冠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7.2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7.29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刘中海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肖莉、莫新民、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冠农股份成立于1999年,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成员,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7699.3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865.15万人民币,并已于2023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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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雷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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