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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称裸眼3D设备尚未量产,此前被立案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0月29日,苏大维格在互动平台回复了投资者疑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公司技术或产品是否有折叠屏裸眼3D的应用场景”时,苏大维格表示,公司储备有基于衍射光学的裸眼3D显示相关技术并开发了相关样机,但尚未量产,请注意相关风险。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以公司公告情况为准。同时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莅临公司现场考察,实际体验上述产品的显示效果并增进互相了解。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13日,苏大维格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9号)。

经查明,苏大维格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苏大维格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以上违法事实有苏大维格相关公告、相关说明、询问笔录、深交所互动易相关内容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苏大维格共对外投资了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4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99条,专利信息569条,著作权信息1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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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雷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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