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九号作者| 跳 跳
今年5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公布了10多张针对厦门农商行的处罚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多张罚单的开出日期是2020年12月底到2023年1月份。
这些迟到公开的处罚决定,背后是否有着怎样的考量,为何没有及时公开处罚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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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前人事调整,流程倒置实难理解
从罚单的内容来看,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恐怕要数对时任厦门农商银行董事长王晓健和时任厦门农商银行行长谢滨侨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因违规处置违约债券,对该行时任董事长王晓健罚款10万元,时任行长谢滨侨罚款10万元,落款日期是2021年1月12日。
从案发调查到形成处罚决定书,往往需要数月甚至跨年时间。
显然,对于厦门农商银行违规处置违约债券的行为,早已在开展调查。
不过蹊跷的是,就在离处罚决定日期并不远的2020年9月16日晚,厦门国际银行公告称,原董事长翁若同已正常退任,该行董事会已选举王晓健为该行新任董事长。
但厦门银保监局在9月14日就已核准其任职资格。
这则人事公告的逻辑,实在让人看不懂。一般银行的正常人事调整,都是人事任命在前、任职资格核准在后。
为何王晓健就任厦门国际银行董事长的人事调整流程会反正来,确实让人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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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滨侨代履职近半年,违规未影响任职核准
和王晓健在处罚决定出台前发生人事调整不同,时任厦门农商银行行长谢滨侨的任职核准是发生在处罚决定出台后。
公开信息显示,先是2020年8月7日,厦门农商银行公告称原董事长王晓健发生职务调整,由时任行长谢滨侨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一直到2021年2月4日,谢滨侨的厦门农商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才被原银保监会厦门局核准,期间经历了近6个月。
而根据监管要求,代为履职的期限是不能超过6个月,几乎就是踩线核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部门做出任职资格核准的上个月,也即2021年1月,厦门银保监局已经对谢滨侨因对违规处置违约债券负有领导责任,而被罚款10万元的处理决定。
只不过这份处罚决定一直到2年多后的2023年5月份才公开。
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版第102条的相关规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显然,仅就对厦门农商行违规处置违约债券负有责任而个人被处罚这一点来说,或许不符合上述的任职条件,当然,王晓健转任厦门国际银行董事长,可能也会存在上述疑问。
不过在监管文件中,对于被监管部门处罚两次的人员,是明确亮了红牌,而另一条红线则是:“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对于厦门农商银行违规处置违约债券的调查,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目前尚未有公开、明确的结论。
不过最终二人的任职核准也都被监管部门批准,可见前述的违规事件未对其职业生涯造成影响。
谢滨侨在就获得厦门农商行董事长的核准后仅2个月,还兼任了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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