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0月20日,龙净环保发布关于“龙净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龙净环保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2元/股的130%(即13.16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9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0.12元/股。
值得关注的是,龙净环保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年报期内,吴洁为龙净环保实际控制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法定代表人,阳光集团通过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分别控制龙净环保、福建阳光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科教”);吕建波在2017年11月份至2022年6月份任龙净环保董事,在2017年11月份至2022年6月份任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净”)总经理。按照规定,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是龙净环保的关联方。
2021年4月份至9月份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龙净环保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将这些资金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中,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亿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这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基于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龙净环保原实际控制人吴洁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的罚款;对龙净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何媚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总经理罗如生、时任财务总监冯婉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五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张瑾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龙净环保有天眼风险信息3340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20条,涉案总金额137.26万元;涉诉关系385条,开庭公告97条,立案信息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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