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20日晚间,*ST京蓝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2023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截至2023年7月6日报名期限届满,共计十三家意向投资人(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组成的投资联合体视为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
2023年9月20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共有三家意向投资人(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组成的投资联合体视为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2023年10月13日,其中一家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致函表示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并撤回投资方案。
2023年10月20日,根据《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相关规定,由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京蓝科技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评审会,经过评审,确定由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煜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中选京蓝科技重整案的重整投资人。同日,管理人向“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各成员发出《通知书》,确认其重整投资人身份,并通知其及时与京蓝科技协商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公司显示,尽管本次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但因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根据《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因此,公司目前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7月12日晚间,*ST京蓝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9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京蓝有天眼风险信息5360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4条;涉诉关系67条,开庭公告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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