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即将接受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
据招股书,江南新材主要从事铜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核心产品包括铜球系列、氧化铜粉系列及高精密铜基散热片系列三大产品类别,产品产业链终端涵盖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和医疗、航空航天、新能源、有机硅等众多领域。
此次IPO,江南新材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643.6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38,436.88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排队期间,江南新材被交易所下发问询函,涉及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毛利较低;铜球收入定价公允性等,尤其关注公司资金紧缺问题。
资金紧缺被问询
在问询函中,交易所关注到截止2022年9月底,江南新材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99%、99.918%、99.998%和97.295%;公司存在取得商业承兑汇票后由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情形,2022年6月末,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金额为24,259.47万元。
同时报告期各期贴现的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14,039.78万元、18,650.12万元、38,610.13万元和28,984.78万元,规模持续上升,公司相应承担了高额贴现利息费用;2019年,公司实控人曾向朋友借款500万元并拆借给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并多次向亲戚朋友借款购买大额存单用于为公司提供质押。
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中实际为票据回款的情况;结合频繁票据贴现,实控人对外借款为公司提供小额经营资金、借款提供质押物等情况,分析公司日常资金紧张的风险,分析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必要时披露经营资金紧张的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江南新材表示,截至2024年5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中的票据回款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期后票据回款金额分别为22,490.02万元、19,401.30万元和20,699.86万元,票据回款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32.18%、26.09%和21.02%,票据回款比例逐期降低。
江南新材认为,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资金成本较低于银行短期借款成本,属于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强的金融工具,通常为企业改善现金流的常用手段。而报告期公司存在的实控人借款和关联方提供银行质押贷款为偶发性行为,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江南新材强调,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产销规模逐年大幅提升,经营性应收项目规模大幅提升,从而耗用了经营活动现金流。为了匹配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需提前备货,存货的期末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增加,整体加大了资金需求。另外,根据上海有色市场SMM1#电解铜现货价格的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铜价平均价格(不含税)分别为6.07万元/吨、5.96万元/吨和6.04万元/吨,大宗交易市场铜价存在波动,导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通过上述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实控人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来应对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大宗交易市场铜价上涨带来的资金需求增长。公司票据贴现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其资金成本较低于短期银行借款,且公司票据贴现利率与市场票据各季度平均贴现利率范围相比较为合理。
关于资金紧张问题,江南新材认为,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取得的资金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列报,报告期各期,公司还原票据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影响后的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57.44万元、8,468.91万元及4,538.39万元,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有所改善。故日常资金紧张情况和风险均减少。
在招股书中,江南新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997.78万元、-57,955.77万元、-82,164.27万元和-44,537.2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包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上升导致运营资金需求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结算方式存在差异,部分票据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
与炬能新材交易被质疑
除资金紧张外,交易所还关注到江南新材与炬能新材的交易情况。炬能集团系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与江南新材2013年开始合作,其子公司炬能新材负责炬能集团内的铜加工业务。
炬能新材成立后从事磷铜杆加工业务并主要向江南新材销售,2019年至2022年6月实现收入13.79亿元、11.78亿元、13.28亿元和6.23亿元,其中向江南新材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97.53%、96.17%、82.37%和64.80%。
磷铜杆系江南新材生产铜球产品过程中的中间材料,江南新材具备自产能力,而炬能新材成立后主要通过向江南新材租赁厂房和设备开展生产;根据炬能集团公司债公告显示,集团内铜加工业务持续亏损,2019年至2021年毛利率分别为-7.23%、-3.98%、-4.86%,2022年1-6月炬能新材依然处于亏损状态(未披露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中原材料构成比例在50%左右,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够原材料占比普遍低于20%的情况不一致。
交易所就上述内容,要求江南新材说明自产和外购产品比例,外购的数量、金额及主要供应商,向炬能新材采购的比重,同期与其他供应商供应价格的差异情况;公司向炬能新材出租设备的产能占公司磷铜杆加工产能的比重,在具备自产能力,且在公司总体产能接近满载的情况下出租生产设备的合理性;炬能集团开始经营磷铜杆加工业务的时间,炬能新材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该业务开展对集团总体经营业绩的影响,亏损从事该业务并主要为江南新材供货的合理性,向其他客户供货价格与对江南新材供货价格的差异等8个问题。
江南新材表示,在炬能新材成立之前,公司已在2013年和炬能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向炬能有色采购贸易型铜材,主要采购材料类型为电解铜。磷铜杆定价模式为“铜价+加工费”,公司和炬能集团在定价基准日确定价格,以公开市场电解铜的现货价格或沪铜期货实时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加上固定的200元/吨(含税)加工费,作为最终的采购价格。自双方合作以来,公司采购磷铜杆的加工费水平没有发生变化。电解铜的采购价格主要参考定价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磷铜杆为公司生产磷铜球(角)产品过程中的中间半成品,公司存在部分外购磷铜杆的情形,公司自产和外购磷铜杆材料本身不存在实质差异;公司认为,报告期内,铜价波动相对较大,采购价格受采购时点影响较大,对于不同供应商,直接比较平均采购价格并不能够很好的体现价格差异,为剔除采购时点的影响,可以用市场加权价格和平均采购价格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见,公司磷铜杆供应商的平均采购价格基本上略高于市场加权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考虑出租设备的产能后,公司向炬能新材出租设备产能占公司磷铜杆加工产能的比重在15%~20%之间,占比相对不高。2021年,炬能新材从公司租赁设备的产能占其总产能的比例在55%左右,2022年和2023年租赁设备产能占其总产能的比例较2021年有所上升,主要系炬能新材自购设备较为老旧,未能及时更新维护,性能相对较差,产能减少所致,江南新材强调,公司和炬能新材之间的合作具有连续一惯性,符合双方的利益诉求,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炬能新材未亏损从事铜加工业务向公司供货,具有商业合理性。
在公司将上述设备出租给炬能新材前,公司使用该等设备用于铜球系列产品的生产,提升公司铜球系列产品产能。在满足自有产品产能的情况下,公司将上述设备出租给了炬能新材。租赁后,前述出租设备一直由炬能新材使用和维护,炬能新材使用该等设备生产磷铜杆产品。在设备租赁前后,公司不存在与炬能新材混用机器设备的情况。
关于人员两边任职,江南新材表示,不存在员工同时在公司和炬能新材两边任职、领薪或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此外,公司与炬能新材在人员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拥有各自的管理制度,人员和生产过程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方人员协助另一方进行生产的情况。综上,公司和炬能新材不存在人员混用的情况。
同时炬能新材仓库位于公司铜球厂区西南角的单独区域,其采购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磷铜杆放置于其仓库中;在相关设备出租给炬能新材期间,公司不存在与炬能新材共用相关设备的情况,而且炬能新材未替江南新材承担成本费用,关于公司后续IPO进程,财闻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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