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1月7日,法院刊登龚俊起诉苏某某一案执行文书。内容显示,被告苏某某因未履行赔礼致歉义务,法院刊登该案主要判决结果。据悉,苏某某在其账号发布的涉案言论或提及龚俊姓名,或配有龚俊个人照片,可以明确指向龚俊。涉案侵权言论涉及原告情感、婚育等问题,足以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但未提交证据证明真实性。法院判处,被告苏某某在其账号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及律师费12000元。此前,苏某某已被执行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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