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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10月未实施回购,正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31日,绝味食品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92.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该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专利信息29条,著作权信息6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绝味食品(6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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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雷达财经 编辑: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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