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27日,紫天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紫天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其中2024年9月6日下发的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12号。2024年10月25日下发的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13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16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17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18号、证监调查字026202422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以及LIXIANG(李想)、宋庆、李琳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LIXIANG(李想)、宋庆、李琳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8日收盘时持有紫天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同日,紫天科技发布关于深交所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110号)。
2024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2024年10月25日,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及紫天科技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立案调查。
除上述两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外,紫天科技还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福州市公安局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后,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短信等方式联系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等人,均未获回应。福建证监局已将上述事项明确告知紫天科技,并要求紫天科技立即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公告。紫天科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立即就紫天科技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紫天科技未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视案件调查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紫天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紫天科技(3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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