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张浩楠、贾莹、李在渊、刘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这一决定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悉,东方园林在业绩预告和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在业绩预告方面,东方园林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亿元,导致东方园林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然而,东方园林在业绩预告中并未准确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东方园林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
在财务报告方面,东方园林同样存在问题。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然而,东方园林对该项目收入调整不及时,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金额不准确。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东方园林的财务透明度,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园林及董事长张浩楠、总裁贾莹、财务总监李在渊、时任总裁刘晓峰等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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