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9月27日,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兴交投”)发布关于筹划子公司股权置换的公告。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4〕57 号),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拟以持有的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公司”) 59.97429%股权置换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经发集团”)持有的长兴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公司”)100%股权。同时,南太湖公司下属浙江长兴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本公司,划转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股权置换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港通公司 100%股权,直接持有南太湖公司 30%股权,间接持有浙江长兴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新增一级子公司港通公司,同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南太湖公司的控制权。本次筹划的股权置换主要目的在于理顺长兴县主要国有企业管理权限、深化长兴县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本次拟置换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资产均未达到发行人 2023 年末/年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资产的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置换事宜已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存量债券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召集人将根据相应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时安排持有人会议审议或征求债券持有人意见。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预计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针对股权置换导致的本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小幅下降的情形,本公司将积极提升业务竞争力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运营效率,持续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和偿债能力,本次筹划的股权置换事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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