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9月27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布关于其他债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的有息债务本金合计39.86亿元,其中本公司未能按期清偿中期票据20.48亿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7.21亿元;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的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债务12.17亿元。此外,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商票1.49亿元。其中,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6日设立东亚前海-宝龙地产商业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H19宝龙A、H19宝龙B),因专项计划底层资产经营和收入不及预期,于2024年9月6日发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事项,涉及本金7.21亿元及对应利息0.23亿元。
2023年,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地产”)实现合约销售额 275.2 亿元,同比 2022 年下降32.8%。2024年1-8月,宝龙地产实现合约销售额90.2亿元,同比下降58.4%。
截至2024年6月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30.97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8.30%;净负债率 45.42%,较2023年末上升 2.7 个百分点。目前,公司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导致未能按期兑付专项计划应付本息。
公司正持续与专项计划持有人展开沟通协商,认真配合计划管理人相关工作,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表决展期。
同时,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兑付资金的筹措工作:一方面,切实落实销售及资金归集;另一方面,尽力拓展融资渠道,不断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化解存续债务风险,尽快走出困境,恢复自我良性循环的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债权人和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经营的平稳过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存续的全部债券已豁免加速清偿条款和交叉违约条款,前述债务违约事项不会触发本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债券交叉违约或提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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