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7月15日,上实发展发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实发展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会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元旦,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
截至2023年,上会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10年。考虑到上会事务所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排审计机构变更及过渡交接等工作,在征得相关国有上级单位同意意见后,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10日,上实发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10-16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曾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徐晓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唐钧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袁纪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汪良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之间买入,且在2022年1月11日收盘时持有上实发展(600748)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实发展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6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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