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领域,“信息差”常让掌握“小道消息”的投资者洋洋得意。然而,对于绝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而言,“信息差”却不是一个褒义词。
因为“信息差”,投资者与被投资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对等”关系,对于庞大体量的保险资金而言,纠正这种“不对等”关系势在必行。
有媒体最新报道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针对部分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下发《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保险业来看,该文下发对象包括5家保险资管公司、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等。
在6月19日的陆家嘴论坛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的演讲余音还回荡在耳边,“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看,中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空间广阔,我们完全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以改革增活力,以发展解难题,推动保险业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对险企资产端的“强监管”,何尝不是在推动保险业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步。
30万亿险资迎“强监管”
据证券时报报道,《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在国内发行和管理的信托、理财和保险资管产品。意见稿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责任、方式、一般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合同约定等。对产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进行具化,包括产品的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以及特殊事项、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揭示文件、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托管协议、产品发行公告或报告等。
上述意见还明确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定,提及产品管理人要在每个季度结束起15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季度运作报告;在8月31日之前披露产品的半年度运作报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事实上,监管机构对于险企资产端管理从未松懈。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3月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保险资管机构应当有效识别保险资管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充分披露资金投向、投资范围和交易结构等信息。
为了贯彻落实“资管新规”,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细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9月,原银保监会研究制定并发布了《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等三个细则。其中,《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强调,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不仅监管层愈发重视保险资管的信息披露,行业协会也在严格“自律”。2021年底,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信息披露自律规则(试行)》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披露规范及内容要求、工作机制、自律管理与自律服务等进行了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次的“强监管”将有助解决保险资管产品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够标准化、统一化、透明化问题,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保护和尊重投资者的利益。
债券型产品仍是主流投向
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登记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和资产支持计划3577只,登记规模8.1万亿元。
具体来看,债权投资计划登记3131只,登记规模6.08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登记130只,登记规模0.51万亿元;保险私募基金登记89只,登记规模0.51万亿元;资产支持计划登记227只,登记规模1万亿元。
为更清晰揭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线情况,华宝证券在今年3月发布2023保险资产管理年度报告。报告指出,债券型产品仍是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的主流,占比超一半;权益类产品主要包含股票型、量化类、量化对冲类等,其中股票型产品数量占据绝对优势。此外,保险资管产品的管理人还积极拓宽业务范围,在FOF/MOM策略、主题策略(ESG等)等领域均有所涉猎。
而从保险资管产品各大类业绩表现看,2023年度固收类产品表现最优,权益类、混合类产品中位数收益均为负值。
Wind数据显示,权益类、固收类、混合类的产品中位数分别为-9.43%、2.57%、-5.43%。在权益大类下,普通股票型、增强指数型、股票型FOF 保险资管产品的收益中位数分别为-10.86%、-4.56%、-9.24%。
2023年度,卓越财富量化精选股票型、太平资产量化23号(人工智能)、生命资产中证1000指数增强1号分别取得权益类榜单前三名,2023年年度回报分别为16.73%、15.02%、9.89%。
固收类产品中,2023年度中长期纯债型保险资管产品收益中位数4.45%,领先固收其他类型产品。
Wind数据显示,货币型保险资管产品收益中位数3.02%,短期纯债型产品收益中位数3.12%,混合债券型一级及混合债券型二级收益中位数分别为3.18%、1.59%。
2023年度中长期纯债类保险资管产品中,国寿资产-稳利中高等级信用、光大永明永聚固收城投债精选、泰康资产-稳健回报2号以7.39%、7.26%、6.69%的回报位列前三名。
“利差损”下的强监管
最早,保险资管部门是保险公司的内设部门,一直到2003年人保成立行业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当前,33家保险资管公司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险资金的核心管理人。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33家保险资管公司管理保险资金20.15万亿元,占比82.24%。
如果说保险资管公司的陆续成立提升了保险资金的专业化、集中化运作水平,那么2012年保险资金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则大幅提升了保险资管的市场化水平。
2012年7月中下旬,原中国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13项政策,旨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降低保险公司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门槛,扩大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比例,以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
伴随着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深入,行业壁垒被逐一打破,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时代开启。
“自2012年保险资金运用新政以来,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16%,年均收益率5.3%,且1.1%的收益率波动远低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保险资管成为大资管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国信证券2024年6月研报指出。
仍然值得思考的是,为何监管在这个节骨眼出台“强监管”政策?
其实,近一段时间以来,“利差损”一词已然成为保险行业的热词,这反映了险企既要控制“低利率”环境下负债端的成本,又要确保“资本市场波动”之下资产端收益的“两难境地”。
从监管角度来看,对于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是在助力险企压降负债端成本,对资产端的“强监管”则是在帮助险企降低资产端风险。
30万亿元的可运用保险资金的背后是上亿个中小投资者,涉及到民生的无小事。可以预见的是,对保险资管“强监管”后,保险资产端资金的运用将更为审慎,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外,作为“压舱石”和“稳定器”的险资,其资金投向将影响资本市场和国家经济的整体表现,因此“强监管”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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