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6月18日,国联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国联股份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9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进行公告。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上交所要求国联股份对“关于审计意见及收入确认情况、关于业绩季节性波动、关于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关于借款及融资、关于商品采购、关于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去年12月26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26日收盘时持有国联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国联股份成立于2002年,国联股份成员,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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