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6日,ST航高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之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连续11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可能触发交易类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风险提示显示,因公司2023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公司尚未收到具体结果。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持有ST航高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航高共对外投资了35家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42条,专利信息1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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