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6月7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庚星股份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220008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亿元,实收股本为2.3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推动战略转型,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业务,主动调减传统大宗贸易业务规模,叠加本期煤炭价格大幅波动、黑色系产业链整体需求不足等市场因素,公司原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规模大幅缩减。公司新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暂未形成较大规模性收入,但因公司战略转型和新业务开拓需要,公司人力行政、办公场地租赁、营销拓展、信息技术投入等各项成本、费用大幅上升,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
应对措施为(一)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利用多年积累的煤化工行业资源及渠道优势,持续聚焦“黑色系”煤化工相关品种,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不断优化贸易业务品种结构,不断提升客户粘性,加强管理,防控风险,优化供应链服务流程,提升系统化服务能力,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供应链综合服务水平,实现煤炭供应链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二)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方针,在保持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整合内外部资源,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针对已开展的充电桩业务,公司力争提质增效,努力提升充电场站利用率,同时将视充电桩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经营方针,在防控经营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做好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1月15日,庚星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月15日收盘时持有庚星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庚星股份成立于1996年,浙江海川能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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