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公布了对鄱阳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恒通村镇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挪用于申购基金以及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该银行被处以70万元的罚款。
根据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鄱阳恒通村镇银行在贷款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部分贷款资金未能按照贷款用途合规使用,而是被违规挪用于申购基金等投资活动。此外,该行在贷款五级分类上也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影响了贷款风险的准确评估。
针对此次事件,鄱阳恒通村镇银行已表示将深刻反思,并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此外,该银行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时任副行长兼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廖文通,因对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方敏,因对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处以6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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