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6月7日,ST金一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撤销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近日,公司提交的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及撤销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之第(八)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自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金一”变更为“ST金一”,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721”,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7日,ST金一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经查明,ST金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金一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ST金一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ST金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金一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王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晓丹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四、对刘丹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五、对蒋学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截至3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金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金一成立于2007年,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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