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31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ST中泰董事会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副总经理吕文瀚、丁永众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吕文瀚、丁永众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吕文瀚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丁永众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吕文瀚、丁永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文瀚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万股股票,丁永众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万股股票,后续吕文瀚、丁永众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交易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报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薛芬、籍修才、马斌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值得关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更正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中泰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中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还有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中泰成立于2001年,新疆中泰集团成员;实缴资本6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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