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部热门新片,上线了。
它在去年的戛纳电影节上斩获一种关注大奖。
片名相当炸裂——
不过,鱼叔刷完发现,这不是一部只有噱头尺度的电影。
其中还讨论了一些有价值的话题,而且意外地紧跟时事。
让我想到前段时间,网上吵疯了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这个案子的舆论风向几度反转,但案情本身说简单也简单。
男方和女方经婚恋网站结识,四个月后谈毕彩礼和房产而后订婚。
订婚次日,男方要求发生关系,被女方拒绝。
但男方依旧强行发生性关系,并将出逃喊救命的女方拖回,且夺去了她的手机。
女方拿回手机后,当晚就选择报警。
最终男方被判处强奸罪,获刑三年。
之所以舆论声高涨,是因为性同意问题。
有人说,二人已经订了婚,怎么能算强奸。
还有人揣测,是彩礼没谈拢,上演了一出仙人跳。
说实话,这个案子争议能闹这么大,鱼叔挺震惊的。
原来有这么多人对性同意的认识还是一片空白。
到底怎么才算是真的性同意?
今天咱们就借这部电影来聊一聊——
如何做爱
How to Have Sex
关于性同意的标准说法不一。
有人说是「No means no」,说「不」就没有商量余地。
也有人说,不是所有人都有明确拒绝的勇气。
尤其在双方权力地位不对等时,即便同意了,也完全可能是被迫的。
而电影里,给出了一个更复杂的例子。
女主角在与艳遇对象帕迪首次性行为时,明确说了「Yes」.
但过后,她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对方粗鲁冷淡,自己经历的不是性而是性暴力。
接下来的时间,女主郁郁寡欢。
但帕迪很快想要再续前缘。
这一次女主委婉推脱,但被无视。
可以看出,她在两次性行为中的态度,一次是明确同意,另一次是没有明确拒绝。
但她的状态,却肉眼可见得越来越差。
后来,女主的朋友知晓此事,才惊觉她都经历了什么。
朋友明确地指出,这并非真正的性同意。
男方的所作所为,有很大问题。
但如果真要判断这件事,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起初,十八岁的女主跟朋友一起来希腊毕业旅行。
除了放松,她还有一个艳遇心愿。
她们肆意玩乐,很快就结识了其他来度假的年轻人。
其中就包括两个男生,帕迪和巴杰。
一开始,女主和巴杰暗流涌动。
他们性格投契,假日又让暧昧发酵。
女主的幻想,看样子很快就能实现。
但疯狂的玩乐氛围逐渐让一切变味儿。
巴杰参加的活动,一个比一个大尺度。
有一些瞬间,完全打碎了女主的正常幻想。
她觉得不舒服,当场离开。
转身便碰上了帕迪。
在此之前,两人已经有过一些微妙的互动。
所以对方邀请她去海滩时,她没有拒绝。
可沙滩之上,她并不愉快。
她本就不喜欢身上到处都是沙子。
帕迪还不顾她的抗议,将她抛入海中。
除此之外,各种不合时宜的玩笑也让她的笑容消失。
可帕迪不断发动攻势,女主也残存幻想。
车到山前,还是上了路。
但过程可想而知,痛苦远远大过快乐。
其实,根据如今大众对性同意话题的讨论,以及各国对性同意的法律依据间的差别也能看出。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像电影里女主的性同意,就是扭曲的。
身体反应和情绪状态表明,她很抗拒。
但她又确确实实没有激烈反抗,接受了它的发生。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选择?
原因也是复杂的。
就比如电影里,女性性开放与性羞耻的双重枷锁。
女主的朋友一直取笑她,怎么十八岁了还没有性经验。
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性经验,成了一项短处。
背后隐藏的意思是,这样的人没有魅力、没有人爱。
但女主本身并非性随意的人。
她渴望亲密接触,但并不想只是粗暴的一夜情。
可这样的想法,通常被认为保守落后而又古板。
外界的质疑和羞辱,让她更想要摆脱处女身份。
就像她仅仅是不想被认为无趣,就接受了帕迪缺少尊重的玩笑。
两面夹击无处倾诉,更让她困在情绪之中。
与此同时,也因女主接受的性教育不完善。
平心而论,国外的性教育已经较为先进。
所以帕迪懂得开始之前询问她的意愿。
但很少有人提及,性同意之后也可以随时中止性行为。
毕竟接受性行为,不意味着接受粗暴的性行为。
愿意与对方亲密接触,不代表愿意接受随意对待。
只要察觉到不适与伤害,就要叫停而非忍受。
可女主显然不知如何应对,经受了如此痛苦的过程。
这背后,是女性浪漫爱幻想与现实之间的落差。
沙滩事件之后,女主其实尝试过与帕迪沟通。
她会注意帕迪的态度。
并尝试与帕迪说出自己的内心感受。
但帕迪却置之不理,有意识地忽视逃避。
甚至转头取乐,将她当成自己的战利品。
性对帕迪来说没有成本,女主却需要做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准备,并负责后续沟通。
同一件事,对不同性别而言意义有差。
接受这差别带来的落差,是长期被浪漫爱幻想浸润的女性的成长课。
也是做出更理性的性同意前的必修课。
性同意话题进入公众视野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性别差异带来的讨论也逐渐呈现两极化。
其中最具争议的,就是部分男性害怕女性「出尔反尔」的性同意造成的强奸诬告。
这样下去,难道性行为前要先签合同?
这样的观点,在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播出时讨论声达到最大。
林允饰演的助理赵寻,与上司发生了关系。
全程没有明确拒绝。
但警察接到匿名举报称,这是一起强奸案。
警局内,上司矢口否认强奸。
以自己的身份地位,完全「没有必要强迫他人」。
但奇怪的是,赵寻却情绪不对。
一开始,她默认是强奸。
但没一会,又改了说法。
否认强奸,但,也不承认自愿。
随后,赵寻甚至接受了上司的安排,准备与一家人飞去泰国避风头。
谁知路途上,她又突然改变了想法。
决意起诉对方强奸,并到公安局报案。
这又是一个看似扭曲的性同意问题。
赵寻害怕得罪上司而失业,又对权力移情有依赖。
每次面对上司时的肢体表现,都十分不自然。
看上去,她确实不情愿,但也确实没拒绝。
甚至一度当面承认对方并没有强迫她。
加上作为不完美受害人的赵寻,不停叠加问题。
作伪证、态度反复、接受巨额礼物.....
以及剧集多处模糊的处理,都让性同意问题在社会意义上变得更难被厘清。
也就成了剧集主要的争议来源。
还有不少人说,这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挑动性别对立,加剧厌女环境。
但鱼叔觉得,不是问题复杂化了,而是过去的标准太简单了,才导致许多人看到类似案件,脑中便只有二极管思维。
法律方面,都还在不断完善性同意确定规范。
比如欧美一些国家的法律认为,权力差性关系中的性同意是无效的。
即使弱势一方没有明确拒绝,哪怕是顺从或默许,都无法为强势者免责。
因为权力面前,人说「不」的自由会被大大压缩,那说「是」也失去了自主意义。
判断性同意与否,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非粗暴地盖章。
就像罗翔老师说的:
「在理解不同意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要开启男性视野,因为强奸罪绝大多数的被害人都是女性,所以一定要从女性的角度去思考。」
对性同意的公共讨论,何尝不是完善理解的进步表现。
毕竟如今,相关的认知误区简直五花八门。
订婚强奸案中,女方的拒绝和反抗其实已经非常明确了。
但仍有不少网友抛开事实不谈,拿彩礼、订婚混淆视听,仿佛这些能给强奸行为免责。
甚至早前网上还有更荒谬的说法:
「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单独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有人刻意排斥讨论,想要模糊化性同意问题。
往往背后逻辑就是企图剥削利用,而非真正的尊重。
电影里,女主角的假期结束之后仍无法从情绪中走出。
朋友察觉到后安慰道,这个假期至少学到了一些什么。
虽然痛,但至少:
「我们不是一无所获」
关于性同意的每一次争议,意义或许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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